12月25日財政部調降外勞所得稅率 - 2008年12月29日
12月25日財政部調降外勞所得稅率 以6%計實施前以20%扣繳者 應退還溢收金額
財政部.勞委會怕仲介業放無薪假 所以又修改 外勞所得稅扣繳方式 而且重點是雇主如有給付薪資,可先以20%的稅率,即現行規定扣繳,俟行政院公告實施後,再將溢扣的14%退還給外勞
再者 之前規定 在雇主給付薪資後10日內應繳交稅款,該規定以領取薪資當日起,以日曆日計算
現在修正為 由於外勞領取薪資當日,與所得稅款繳庫的期限,有10天的時間差,財政部建議雇主不需於支付薪資後,立即替外勞繳交稅款,可待10天寬限期屆滿前繳交,避免後續辦理退稅的困擾。語焉不詳 還是照老規距辦 以免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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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勞委會修改表單通知 - 2008年12月29日
12月26日勞委會 修改 各行業 初招.重招申請書 聘可.展聘申請書 離境相關申請書 失聯.資料異動申請書 未收到修正程式 請洽 銥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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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照展延程式操作規定說明 - 2008年3月4日
因應印尼護照效期只有3年期限<護照展延作業新規定>辦理外勞護照展延或延長時,當收到新護照必須同時辦理居留證延長作業.不要等到居留證期滿前30日內再辦理,因為可能會跟離境作業相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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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積極保障外國人在臺工作權益發布轉換雇主工作程序準則-2008年3月4日
勞委會為積極保障外國人在臺工作權益,於97年2月27日發布轉換雇主工作程序準則並自97年2月29日生效實施。
1.原雇主、外國人及新雇主三方合意或經廢止聘僱許可之外國人與新雇主雙方合意時,新雇主得免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逕向勞委會申請轉換雇主。
2.配合轉換資料庫建置,未來轉換雇主登錄、雇主及外國人遴選等將由該轉換資料庫進行。外國人轉出及申請承接外國人之登錄「外籍勞工轉換雇主網路作業系統及勞雇轉換資料庫」
3.放寬外國人轉換雇主期間最長不得超過60日、放寬雇主得持診斷證明書接續聘僱家庭外籍看護工及放寬外國人在不影響外國人在臺人數前提下,得跨業自由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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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大力革新行政,公告最新居留證申請或展延或異動、重入境作業SOP - 2007年9月10日
辦理各項作業所需附件有加以說明表準表單也區分成居留證申請書多人版0906.pdf和居留證申請書單人版0907.pdf,程式表單也完成修正,若未收到mail請洽銥趨勢msn線上服務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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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入國工作費用及工資切結書」未載明或已載明膳宿費用,雇主不得片面變更勞動條件 - 2007年7月5日
依勞委會96年6月27日、勞職外字第0960014661:未於「工資切結書」載明膳宿費用,雇主不得於契約存續期間片面變更勞動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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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一日基本工資將由現行每月15840元,調漲至17280元 - 2007年7月5日
七月一日開始,基本工資將由現行每月15840元,調漲至17280元 影響引進外勞行業別:製造業、營造業、養護機構 影響行政作業:勞動契約、授權書、需求書、勞保加保 工資、前2小時加班費、2~4小時加班費、住宿:扣住宿費NT$XXXX、膳食:扣伙食費NT$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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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服務法第52條修正條文 - 2007年6月27日
就業服務法第52條修正條文。現行外勞在台工作不得超過6年的強制限制,修法放寬延長至9年。若外勞工作期滿、並無觸犯台灣法律,返國後,若再經檢查合格,得再來台工作。外勞在台灣境內工作期間,累計不得超過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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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服務法第58條規定修正 - 2007年6月27日
勞委會公文 表示
為配合就業服務法第58條規定修正,自96年5月25日起有關家庭外籍看護工初次招募、重新招募、入國引進及遞補申請案,請依新修正申請書辦理(程式ForeignerManager070201_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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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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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刊登求才廣告應刊登於本會指定之新聞紙 - 2005年11月18日
雇主刊登求才廣告應刊登於本會指定之新聞紙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4年11月18日 發文字號:勞職外字第0940506400號
上網日期:94年11月18日
公告事項: 雇主依據就業服務法第四十七條及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辦理國內招募,應以合理勞動條件向工作場所所在地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才登記後次日起,在國內中國時報、自由時報、聯合報、蘋果日報等四家新聞紙之一家全國版刊登求才廣告三日,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始得認定符合依規定辦理國內招募刊登新聞紙一家之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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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式重大更新公告 - 2005年7月31日
人力仲介程式開發至今已有5年,為改善程式,為未來程式線上自動更新程式作開發預備,與授權管理,請與老師聯繫安排到貴公司作新程式更新與啟動,若貴公司仍未授權,或試用中請盡速決定,全面更新到新版程式後,舊版程式就無法使用目前在網頁程式更新,資料庫事後在更新本公司會索取資料庫更新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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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僱本國勞工切結書,不可以隨便亂填寫了 - 200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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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如需下載個資法法規重點結錄請至問題回報區 - 2005年4月28日
討論區有
1.個資法重點節錄
2.私立就業服務機構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管理辦法 重點節錄
3.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
4.個人電腦管理及使用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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